各位教职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要求,自2025年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相关纳税人需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向税务机关申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并办理退税或补税。为保障我校教职工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保持良好的个人纳税记录,同时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工作,经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沟通协调,学校教职工将在3月24日至4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请各位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本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需使用手机APP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满足其一即可)
(一)纳税人在202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未超过12万元。
(二)纳税人已预缴的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二、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一)2024年度已预缴的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需申请退税,特别是教职工有外单位的劳务收入,同时对方单位已据实申报,且扣除税率与本人年度汇算税率不同,需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202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的教职工,汇算结果中补税金额如超过400元则需补税,低于400元则可申请减免。
三、特别提示
(一)教职工2024年度发放校内学生劳务费和校外专家劳务费由经费发放人员负责通知和指导相关劳务人员(退、补)税,劳务费退税重点在学生、农民工、离退休专家。
(二)2024年度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要补全相关信息才能办理汇算业务。1.贷款信息中上传证明材料 2.基本信息中配偶信息补全。
(三)退休返聘教师中有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可以从返聘之月起收入全额免税。
联系人:陈垚,联系电话:6819158。
手机APP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K_a2MBMLgkCBX__LTb56tQ
温馨提醒:2024年度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务必要补全相关信息才能办理汇算清缴业务:1.贷款信息中上传证明材料。2.基本信息中配偶信息补全。否则会被审核退回!